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李 伟(挂职)
工作分工:
负责金融、证券、保险、平台公司融资化债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金融办;协助分管市应急管理局、岳阳惠临公司。
联系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驻临分支机构、证券公司、各保险公司驻临分支公司。
来源:临湘融媒
编辑:方羽中
本文链接:https://wap.linxiangxw.com/content/646656/56/12140708.html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李 伟(挂职)
工作分工:
负责金融、证券、保险、平台公司融资化债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金融办;协助分管市应急管理局、岳阳惠临公司。
联系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驻临分支机构、证券公司、各保险公司驻临分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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