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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严查”整治行动狠刹违规吃喝歪风的通知
2021-09-26 16:16:17 字号:

各镇(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关于“对违规吃喝重拳出击,形成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针对当前违规吃喝隐形变异的新形势,决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全市开展“十严查”整治行动,严查各类违规吃喝问题,狠刹违规吃喝歪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严查内容

(一)严查“不吃公款吃老板”问题。重点查处私人宴请安排管理服务对象买单,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违规接受被检查企业老板吃请等问题。

(二)严查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重点查处同次公务活动安排两次或以上的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过多、超标准用餐,提供高档菜肴或野生保护动物菜肴,同城、同镇公务活动安排宴请等问题。

(三)严查在私人会所、机关或企业食堂、农家乐、私人住宅、项目指挥部、培训中心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重点查处在单位食堂开“小灶”,在培训中心、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大吃大喝,在私人会所、高档小区、写字楼搞“一桌餐”,在隐蔽的农家乐、私家菜馆等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

(四)严查在换届选举期间违规组织或接受吃请问题。重点查处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为目的,违规组织或接受吃请等问题。

(五)严查变通处理、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问题。重点查处以加班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公车维修费、项目经费的名义,虚列违规吃喝费用等问题。

(六)严查公务接待审批公函不规范问题。重点查处开具空白接待公函、伪造接待公函,以研究、交流、考察调研、汇报工作等名义虚列接待事项,“一函多餐”等问题。

(七)严查“不吃本级吃下级”问题。重点查处安排、授意下级单位、个人支付本级违规吃喝费用,以公务名义将本级违规吃喝费用转嫁、摊派至下级单位、个人等问题。

(八)严查公务刷卡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未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刷卡结算,公务支出刷卡结算比例偏低等问题。

(九)严查工作日违规饮酒、公务接待饮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饮酒(醉酒)驾驶问题。重点查处公务接待中违规购买使用香烟、酒水,私带酒水饮用等问题。

(十)严查单位用餐长期挂账、接待费“化整为零”问题。重点查处通过单位间相互抵账、私设“小金库”、延期结账等方式违规吃喝,在单位食堂相互吃请或以商务接待为名宴请等问题。

二、落实严查措施

(一)自查自纠一批问题。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上述十个方面严查内容为重点,对2018年4月20日以来每一张公务接待函、公务用餐票据逐一清理核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处理,对违规公款吃喝的,必须自问题发现之日起一周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对认错态度好、整改纠正到位的责任人,予以减轻、从轻或免予处理。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街道)纪(工)委督促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整改情况建立台账,相关情况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认真查找一批线索。市纪委监委梳理2018年4月20日以来的违规吃喝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案件查处情况,逐件核查,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开展明查暗访,联合公安、财政、税务、审计、市场监管、广播电视台等职能部门,成立6个专项督查小组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问题线索。加强信息报送,每月25日前,税务部门报送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购买烟酒开具发票情况,财政部门报送各预算单位涉及餐饮及党员干部的大额国库支付收款人等信息,公安部门报送公职人员饮(醉)酒驾驶情况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委监委通过分析比对,倒查违规吃喝问题线索。

(三)严查快处一批案件。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销号。对群众举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专人专班挂牌督办、快查快结、严查严办。对违反省纪委监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纪律规定的,一律按程序先停职检查。审查调查后,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四)通报曝光一批典型。对违反“十严禁”纪律要求的违规吃喝问题,一经查实,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各单位党组织要深化以案促治、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坚决抵制违规吃喝的思想自觉。案发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典型案例全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建立健全一批制度。各单位深入查找在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内控机制。工业园、统战部、工商联、贸促会等涉及招商引资的单位要规范商务接待用酒管理,建立接待用酒台账,实行事前审批、事后登记制度。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有针对性完善制度,构建整治违规吃喝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违规吃喝“十严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龚圣伟任组长,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张京贤,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松,市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陆如勇,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黄明良,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梅筠,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廖德奇,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胡正爱任副组长,上述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酒驾督查、审计、票证排查、市场监管、督察暗访、宣传报道共6个专项小组,由相关责任单位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各责任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委常委李昀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综合协调、工作督促、部署检查、情况综合等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

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评估内容。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镇(街道)党(工)委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整治行动的具体措施,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单位整治违规吃喝自查自纠情况签字背书。“一把手”、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抵制违规吃喝,自觉遵守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三)全面监督检查

1.开展专项监督。6个专项督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不定期、多轮次、全覆盖式开展监督检查,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工作实效。

酒驾督查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醉)驾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醉)驾问题,对涉嫌违规吃喝问题立即移送市纪委监委。

审计组:市审计局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若干个单位及其二级机构开展“三公”经费审计,对各项费用的真实性及合理性进行现场甄别和核实,对涉嫌隐匿、转嫁、虚列疑似违规吃喝问题线索,立即移送市纪委监委。

票证排查组:市税务局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排查全市各单位开具餐饮、烟酒税务发票信息、自然人以我市相关单位为付款人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信息;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排查全市各预算单位餐饮及大额国库支付收款人信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排查全市餐饮场所、烟酒批发商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信息,综合分析比对票证信息,查找问题线索。

市场监管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市税务局、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对餐饮场所特别是隐蔽吃喝场所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提供禁止食用的野生动植物菜肴问题及私人会所、“一桌餐”搞吃喝问题,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立即移送市纪委监委。

暗访督查组:市纪委监委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全市机关、项目指挥部、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各类机构的自办食堂、有关餐饮场所开展检查,紧盯自查问题“零报告”和职能部门监督检查问题“零发现”的单位,重点检查餐饮浪费、豪华装修、违规列支吃喝费用等问题。各镇(街)纪(工)委同步对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宣传报道组:市广播电视台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对“十严查”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省纪委监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和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十严查”有关要求,以及各地各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有关做法、工作成效,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开展舆论监督。

2.发动群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举报电话:0730-3721512),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用好廉政临湘、品质临湘等网络平台,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举报渠道,发动群众通过“随手拍”等方式反映违规吃喝相关问题。

(四)严格责任追究

市纪委监委对集中整治行动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应付的单位以及顶风违纪人员,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单位主要领导违反规定组织或参与违规吃喝的,一律从严追究;对不知止、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一律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对本单位本系统违规吃喝问题多发、频发的,一律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中共临湘市纪委

2021年9月10日

来源:临湘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智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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